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起付線標準
1、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醫院級別確定,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700元。符合條件并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無等級醫院、鄉鎮衛生院,下同)200元,市外轉診起付標準為1000元。
2、退休人員在統籌區域內的一級、二級和三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降低100元。
報銷比例
1、參保人員住院費用實行單次住院結算。起報標準以上的部分,符合基本醫療報銷范圍的,三級醫院88%(其中參保退休人員按92%比例支付),二級醫院92%,一級醫院95%(含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了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醫院),市外就醫的個人需先行自付10%后再按比例報銷。
2、全年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