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很多福建小伙伴不知道福建五險一金繳納標準以及最低標準,本文小編帶你一起了解關于福建五險一金繳納標準2018,福建五險一金最低標準系數的知識,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發布數據為準。
一、福建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怎樣的?
1、養老保險
(一)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二)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6、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各為10-12%。
二、福建省用人單位不交五險一金的后果
(1)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登記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其應當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不是一種行政處罰只是一種補救性的行政責任,是對違法者消除違法狀態、恢復合法狀態的要求。
2、罰款。經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福建省個人不交五險一金的影響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是以勞動關系為紐帶的社會保險險種,屬于強制性參保險種。過去有的職工不愿意參保,認為是否參保應該由自己自由選擇,甚至還有職工因為企業為其參保而鬧到相關部門來,說單位沒有告知他就為其參保了�,F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我國公民和在華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應該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1、登記義務。
2、參保義務。
3、繳費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是“應當”,用人單位是代扣代繳單位。如果職工不參保,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