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新聞消息獲知,廣東公車改革將于今年完成。
近日,廣東省紀委機關刊物《廣東黨風》刊發了廣東公車改革的最新舉措,披露的《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下稱方案)顯示,今年6月底省直機關將率先完成公車改革,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于9月底前完成,各鄉鎮于年底前完成。
中央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補貼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上述標準的130%。
廣東車改補貼標準嚴格按照這個規定執行,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已獲國家發改委批準。具體補貼標準為: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同地市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
廣東省監察廳原副廳長、第三屆廣東省監察學會會長謝谷粱說,目前的車補是通過對交通費進行測算,經過認真調研出來的,比較合理、可行,容易取得社會共識,各地必須按照中央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執行。
車補車補比預估的低?計算方法相對合理!
在貨幣化公車改革模式中,車補額度無疑最受關注。根據方案,廣東省直機關公車改革方案中的車補額度與之前大多專家預估的2000多元標準有出入,相對珠三角一些城市來說,是否偏低了點?
對此,謝谷粱表示,由于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如工作的忙閑不均,外出的比例不同,路途的遠近不等等,很難精確計算出每個人實際所需的動態的公務交通里程。目前采取的只是一個相對合理、便于操作的計算方法。
從方案也可看出,車補標準根據職位由高到低。此前,有人認為職務越高的官員出門公干并非越多,級別越低的普通干部不代表出門就越少,車補根據職位來一刀切是“益了處長苦了科長”。
謝谷粱認為,公車改革不等于發放交通補貼,之所以會有少數人對交通補貼的級差感到心里不平衡,主要是“車改”后,把暗補變為明補,容易刺激人們的神經。
以貨幣化改革來說,公車改革屬職務消費改革,交通補貼是解決取消公車后公務活動所需的交通費用,并非生活福利補貼。
實際上,車改前往往是給領導干部配一臺車,折舊費、養車費加上司機費用,每年要6萬-8萬元左右。而科員、辦事員并不會與領導爭車坐;車改后領導領取的交通補貼,只是原來費用的一小部分,而對于中層以下干部,本來用車機會就不多,“車改”后有一定數額的交通補貼,大多數人滿意。
這樣看來,公車改革是“變著法子”剝奪了領導干部的某些特權。
監督對特殊用車噴涂公車標識,舉報有獎!
在對特殊公務用車的保障問題上,方案提出,“允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機關適當保留部分調研接待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籌建跨部門行政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臺,并在兩年內完成”。尤其是對公檢法部門應該保留多少用車,可以說是這次車改“難啃的骨頭”。在公車改革中,對這些特殊車輛該如何監管?
謝谷粱表示,從工作實際出發,的確需要適當保留部分執法執勤用車。從過去“車改”的實踐來看,嚴格控制保留用車的數量和加強管理監督,是必須關注的兩項重點工作,就是為了防止有的人“車改”后“補貼照領,公車照坐”。
謝谷粱建議,對保留下來的執法執勤用車(公安、國安等部門需要執行特殊任務的除外),統一噴涂明顯的公車標識,以便于群眾監督。同時,建立公務用車工作日記,車管部門和司機對每次出車的任務、人員、時間、地點一一登記,以利于內部監督,而每臺公車也安裝GPS記錄儀,通過科技手段實時監控行車記錄。
另外,規定節假日公車一律封存在指定的停車場,特殊情況需要用車必須經過批準并辦理用車手續。同時,制定并嚴格執行違反公車使用規定的紀律追究和經濟處罰辦法,并鼓勵群眾監督,獎勵有效舉報,形成全社會監督的局面。
安置公車司機何去何從?可安排五條出路!
隨著貨幣化公車改革的推進,公車司機將何去何從?謝谷粱坦言,在公車改革中受沖擊最大的是兩類人,一是領導干部,二是單位司機。前者被觸動的是面子,后者被觸動的卻是飯碗。
謝谷粱介紹,公車司機屬于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一般占行政編制的10%-15%。司機隊伍中來自部隊退伍兵、志愿兵的不少,而且是經過嚴格考察后選調進來的,一般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都比較高�!败嚫摹焙蟠蟛糠炙緳C無車可開,需要轉行或另謀出路。
根據試點經驗,在堅持做好深入細致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對司機去向可以安排五條出路:一是本人具備條件的,鼓勵其報考公務員或轉任其他崗位;二是成立社會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的機關出租車隊,安置一批司機;三是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齡的,可按政策辦理退休或提前退休;四是愿意退職后自謀職業的,按有關政策辦理并提供幫助;五是對臨時工、合同工按合約規定解除雇用關系。
目前,不少政府部門都有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公車改革后,這部分車輛的使用將會取消,讓不少公務員頗有微詞。謝谷粱建議,在“車改”中,有條件的單位要重視解決員工上下班路途較遠的交通問題,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保留接送員工集體上下班的通勤車,或向公交公司租賃此項服務,所需費用由乘車人負擔。
效率為省錢少出門?考核不合格得不償失!
取消公車后,外出辦事改乘公交車或摩托車、自行車,會否降低工作效率?也有人擔心,個人領取交通補貼后,可能會有人為了節約費用而少出門、不出門。
對此,謝谷粱認為,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車改”后干部普遍買不起小車,外出辦事只好坐公交車或摩托車、自行車,效率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
但對于珠三角等經濟較發達地區,不少機關大院停放的私家車遠超過原來公車數量。理論上來說,的確有為節省交通費減少出門辦事的可能性,但他認為,大多數黨員干部的覺悟不會那么低。同時,交通補貼在使用中的剛性也很強,如上班、開會不能遲到、缺席,外出辦事沒有正當理由不能不去。如果有人為了“心疼交通費用”影響了工作,導致考核不合格,那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