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一、株洲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繳納了生育保險的在職職工在生育期離開工作崗位期間,國家給予一定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株洲生育津貼計算方法是女職工生育津貼支付標準: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生育保險月人平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支付,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由單位補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期間單位停發工資。
二、株洲生育津貼怎么領?
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由參保單位生育保險專干在參保職工法定產假結束時,填報《株洲市生育津貼、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申請表》一式二份,向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并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撥付手續。
女職工辦理生育津貼:
1、女方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準備生二胎無須辦理獨生子女證)
2、生育保險待遇證原件
3、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出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表,2張,單位蓋章
6、女職工單位提供加蓋單位財務章的付款憑據,憑據包括內容:款項、單位開戶名、開戶銀行、賬號、單位聯系人電話
三、株洲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