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收,將以前全年度征收,調整為從現在開始到2018年2月底結束。
這次征收時間的調整,有利于基金安全,有利于清理票據和個人賬戶,并做好基金的公示公開工作。
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個檔次。
省、市政府將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200元至4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45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繳費補貼由省、市政府按2:1負擔。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眾,市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