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玉溪社保繳費標準分兩種情況,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個人繳費的,全部保險費用則由個人承擔,且只能繳納和享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費用與保障。而單位繳費的,繳納費用由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其中,單位承擔大部,職工承擔小部。
個人繳費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20%;
醫療保險6%。
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60%、100%為基數由參保人員根據自己情況選擇。
單位繳費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6%,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1.4%,個人0.6%;
工傷保險單位0.75%,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1%,個人不繳費。
繳費基數
企業職工以上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核定。
玉溪社保繳費標準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而決定。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養老保險需承擔20%;醫療保險需承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