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提升城市規劃建設水平。進一步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優化空間布局,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城市載體功能。完善規劃體系。完成城市總體規劃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有機銜接。搞好美麗鄉村建設、工業遺存保護等一批專項規劃,深化中心城區北部地區、國家會展中心周邊等重點地區、重點項目城市設計。加強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快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建設。提升天津港能級,規劃建設東疆二島、大港港區30萬噸級航道,推進無水港擴能升級,大力發展過境集裝箱班列運輸,完善多式聯運體系,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5.7億噸,集裝箱吞吐量突破1500萬標準箱。加快建設大型門戶樞紐機場,完善異地候機廳功能,加快航空物流區建設,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140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達到26萬噸。津保鐵路、京津城際延伸線、西南環線建成通車,于家堡中心站投入使用,加快推進京津城際機場引入線、南港鐵路等項目建設,推動京津第二城際規劃立項。建成京秦、津漢等高速公路,開工建設津石高速公路。加快推進地鐵1號東延線、4號、5號、6號、10號線建設。推進解放南路、黑牛城道、京津城際沿線等重點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繼續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創新城市管理運行機制,推進管理重心下移,深入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高標準實施50條主干道路綜合提升工程,綜合整治274座橋梁橋下空間環境。精心打造海河夜景燈光升級版。推行垃圾分類存放,推廣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開展露天燒烤、占路經營等專項治理,改革停車管理。完善城市管理政策法規體系,推動數字化管理平臺互聯互通,強化監督考核,推進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細化、常態化。
六、持續改善人民群眾生活
堅持民生為先、民生為重、民生為本,懷著深厚感情和滿腔熱情,把惠及民生的事情做實做深做細,努力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著力提升群眾生活質量。繼續實施“20項民心工程”,為群眾辦更多的好事實事。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落實培訓津貼和生活補貼,逐步使每位適齡勞動者都掌握一門專業技能,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支持農民創業帶動就業,幫助更多勞動者實現創業夢想,全年新增就業48萬人。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重點推動非公企業、外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完善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繼續提高社區工作者報酬,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實現群眾收入穩步增長。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居民醫療保險補助標準由人均520元增加到670元,繼續提高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待遇水平,完善社會救助體系。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3萬套,新增住房補貼家庭1萬戶。改造危陋房屋20萬平方米,西于莊棚戶區近萬戶居民遷入新居。建成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平臺。搞好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新建一批養老服務設施。優化調整公交線路60條,新增更新公交車輛2000部,加大交通擁堵治理力度,讓群眾出行更安全更便捷。
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合理調整和配置公共資源,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實施教育空間布局規劃,增加教育資源供給。完成學前教育提升計劃,新建、改造幼兒園140所。推進新一輪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現代化標準建設,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完善校長輪崗、教師流動機制。加快海河教育園區二期工程建設,建成南開大學、天津大學新校區。加快中醫藥大學、醫科大學、體育學院新校區和健康產業園建設。推進科技大學向濱海新區整體遷移。推進中醫二附院、第一中心醫院等新改建項目,實施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綜合改革,鼓勵社會資本辦醫,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進一步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支持發展文化產業,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培育踐行,多出文藝精品,講好天津故事。大力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圖書檔案、科普等事業。全面做好第十三屆全運會籌備工作,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做好婦女兒童、老齡、殘疾人、慈善等工作。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以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為重點,創新體制機制,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構建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信息化支撐、責任制保障相結合的社會治理模式。積極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繼續做好結對幫扶困難村、聯系社區工作。做好信訪、仲裁、人民調解等工作,依法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推進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設,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公共安全應急體系,強化生產、施工、消防、交通、建筑等安全監管,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各位代表,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是各級政府肩負的重要職責,也是法治天津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們要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強化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政府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堅持依法確權,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持規范用權,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認真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加強高水平新型智庫建設,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確保行政決策正確。堅持科學配權,確保公正文明執法。科學合理配置執法權限,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堅持嚴格控權,加強行政權力制約。加快建設市、區兩級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建立全過程記錄制度,每一個執法行為、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納入監管范圍。強化對公共資源交易、財政資金使用、工程建設項目、國有資產監管,推進聯網實時審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堅持陽光示權,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明確公開范圍、內容,保障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確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鞏固和發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落實,堅決防止“四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