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醫患關系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骨科主任溫建民:應為保護醫護人員立法
首先,立法保護醫護人員的身心健康。必須強化法制建設,明確區分醫療糾紛和違法犯罪。不能因為暴力傷害因醫療糾紛引起,執法就雙重標準。第二,公安部門應將醫療機構列為"公共場所",像商場、電影院一樣管理,而不是列入內保單位,出了事內勤管。第三,醫院要加強預防措施,增加安保人員,給醫生配備隨身攜帶的呼救系統,加強對病房、急診等醫患矛盾"重災區"的管理,及對醫務人員的教育。
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公司董事長謝子龍:設第三方仲裁機構化解醫患矛盾
應設立獨立于衛生部門、醫療機構的第三方醫療仲裁機構,負責醫患糾紛的調節和仲裁工作,有效化解醫患糾紛,避免事態升級,維護醫患雙方的利益。
加大醫患糾紛中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普及公眾的醫學知識,引導公眾正確看待醫療服務;加快推動醫療體制改革,盡早實現醫藥分開;加強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監管,對醫務人員收取紅包、開大處方、收取回扣等現象加大打擊力度,凈化醫療行業風氣,從根源上解決醫患糾紛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腫瘤醫院副院長葛明華:出臺專業法規應對醫療糾紛
希望制定專門針對醫療糾紛的處理法規,或者將醫療糾紛在侵權法中單列出來,詳加規定,打消患者和醫院的顧慮。
增加保安之類的辦法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一來保安不可能24小時保護醫生護士,二來襲醫的人也不會貼個字條"我是來打醫生的"再沖進來。需要增加老百姓的醫學知識和素養。
關于大病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