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監督機制
高校保送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將明晰考試定位、規范選拔程序、提高選拔質量、加強信息公開和過程監督管理;杜絕在招考、錄取過程中出現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舞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職瀆職行為。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組考;相關學院負責業務主考、其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全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和考生申訴。
七、其他
1.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語類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許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2.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對所錄取的學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專業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3.國家如出臺新的保送生政策,按照新政策執行。
4.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307室
郵編:410082
電話:0731-88823760
傳真:0731-88823070
網址:http://admi.hnu.edu.cn
監督與申訴電話:0731-88821680
八、本簡章經湖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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