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印發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下文簡稱《實施方案》),明確河北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施方案》提出,高校招生不再分文理科,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以往高考“一考定終身”的考試格局也將被打破,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據河北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教民介紹,河北省將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普通高校招生選拔體系,目的是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發生嚴重偏科,同時也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學業水平考試實行“隨學隨考”、“一考兩用”,既用于評價高中學業水平,又用于高校選拔錄取,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考生的統一高考壓力。
開展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本次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實施方案》定于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試行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方式。“開展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是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培養個性特長,同時,評價結果提供高校使用,高校可提前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將其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這也有助于推動素質教育的開展、扭轉‘唯分數論’。”劉教民說。
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機制改革方面,河北省定于從2016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據情況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劉教民介紹,錄取批次合并不會減少考生的錄取機會。批次合并后,河北省將采取增加志愿填報數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數的方式,確保考生錄取機會不減少,同時,繼續提供一分一檔分數統計,考生可根據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錄取情況填報志愿。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采取按等級賦分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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