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分局各項規章制度集安全保衛制度
門衛擔負分局辦公樓及宿舍區的安全保衛職責,門衛必須熱愛本職工作,主動熱情,盡職盡責。
門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特殊情況必須向分局長請假。
鐵門必須按時落鎖,冬季早上七點開門,晚上十一點半關門,夏季早上六點開門,晚上十二點關門。
上班時間一律禁止在傳達室內進行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
外來車輛及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院內,嚴禁乞討和撿破爛的進入院內。
門衛必須認真打掃責任區內的衛生,管好院內樹木花草。
門衛員必須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確保公財產和私人財產不受損失。
搞好文件、報刊、書信的收發工作,將每天的書信、報刊、文件及時準確分發到人及有關辦公室。
對因門衛原因造成公、私財產被盜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門衛的經濟責任。
政務公開制度
財務經費公開,在每月的例會上由會計將本月財務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公開,并要求有書面材料,季度考核時,將季度財務經費收支進行張榜公布。
干部工作考勤公開。季度考核時干部的考勤由考核小組進行統計,每個季度在分局公開欄公開。
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公開。由分局兼職監察員負責將情況向縣局征管科通報,并在分局公開欄公開。
衛生檢查情況公開。分局衛生檢查小組不定期進行衛生檢
查,檢查結果公布。
稅法執法程序公開。
財產管理制度
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和使用
凡單價在元以上,和使用限在一以上的公財產為固定財產,包括分局的房屋、電話機、電視機、收錄機、汽車、摩托車、冷柜冰箱、空調機、計算機、打字機、水管、電機水泵、電風扇、液化氣爐、鋼瓶等。
分局必須建立有固定資產臺帳,原有的固定資產沒有原價可查的應估價入帳,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應及時登記入帳。
分局使用到期的大型(元以上)固定資產和房屋等殘值處理,需報縣、市局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房屋的維修應以書面形式先預算報告,審批后資金到位后進行。
經常使用的如電話機、電腦等,要固定專人保管和使用,發生非人為遺損,要書面報請分局領導批準,作出適當處理,如果系人為遺損事故,要責成當事人負責賠償或維修。
一般設備的使用與管理
一般設備包括四具:辦公用具、文體用具、家俱、炊具。
各類設備要統一分類編號,由會計登記入由并明確存放地點、使用單位及固定保管人。
因工作需要由個人使用的設備,應按統一標準分配到個人,個人多占了的設備,應交公,確屬閑置的個人需要用時,應辦理租用手續。但單位增加人員,需要調劑,必須服從調配。
各類財產保管的移交和轉讓手續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時,應結清各項財產的登記帳目,填好干部調動移交卡片,經接交人和領導監交簽字后,才能離崗,否則,不準辦調動手續和工資轉移關系。
其他人員調動工作時,應按帳面登記的財產項目辦清移交或轉讓手續,并經接交人、會計和監交領導在調動移交卡片上簽章后,才能離崗,否則,不準辦理調動手續和工資轉移關系。
保管人員或個人之間調換與轉讓財產時,必須經會計辦理調換和轉讓手續,否則,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概由原登記的保管員或使用人負責。
財產的清查、盤點分局每終了應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會計應將盤點情況綜合報縣局,辦理增、減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財產、設備在保管、使用中有問題,應按下列規定處理:公用設備有遺損,責成保管人員查明原因,報請單位領導處理;個人使用(租用)的設備有短缺,如屬個人負責人,應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