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
結合衡陽市實際,衡陽市公安局自即日起在全市城區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全面摸清市區養犬情況,依法全力查處違規養犬、遛犬、犬只擾民等不文明養犬行為及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或暴力抗法的行為,提升市民文明規范養犬意識。
溫馨提示
各位愛犬人士: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養犬管理,規范養犬行為,切實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衡陽市愛國衛生條例》規定,市公安局自即日起在全市城區開展養犬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請您積極支持,并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1、請您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壞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并及時為愛犬取得免疫證明。
2、請您不要攜犬進入辦公場所、廣場、河道、學校、幼兒園、醫院(寵物醫院除外)、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體育場館、影劇院、文化娛樂場所、餐飲場所、候車(機、船)室、商場、賓館、商業步行街等公共場所(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3、請您不要攜犬乘坐除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帶犬只乘坐出租汽車時,應當征得駕駛員同意(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4、請您攜犬外出時務必為犬只束好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一點五米,在人員密集場合請自覺收緊牽引帶。
5、犬只應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請您不要將犬只交由未成年人或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
6、攜犬外出時,請您務必攜帶清潔用具,即時清除犬只糞便;及時制止犬吠;主動避讓他人,特別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乘坐電梯、上下樓梯避開高峰時段,并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懷抱犬只。
7、犬只傷害他人的,攜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并先行支付醫療費用;攜犬人不得放任或者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
違反上述規定,經勸止不聽的,公安機關將依據《衡陽市愛國衛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對養犬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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