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時間為3月29日至4月7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通知,宣布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錄取(包括“依學考錄取”“3+證書”)工作將于3月29日至4月7日開展。
3月22日,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對外公布的2023年春季高考的錄取日程表,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時間為3月29日至4月7日。其中,4月3日至7日為征集志愿錄取時間。
“3+證書”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按先本科、后專科順序進行錄取。就本科批次而言,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資格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報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專科)層次招生錄取。
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資格。
報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層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錄取。新生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注冊。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
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科總分260分;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科總分100分;高職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總分85分;高職院校招收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考生:文化科總分90分。
二、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
普通類:文化科總分150分。體育類:文化科總分130分,體育術科170分。音樂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文化科總分130分,音樂術科155分。美術類:文化科總分130分,美術術科155分。舞蹈類:文化科總分125分,舞蹈術科150分。廣播電視編導類:文化科總分150分,廣播電視編導術科1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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