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為切實做好養老金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防止冒領現象的發生,維護社保基金安全、高效、公平、公正運行,根據浙社險中心【2003】56號文件精神,該縣社保中心嚴格政策,切實做好對離退休職工進行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工作。
養老待遇資格認證工作面對的是離退休人員,年齡較大,有的疾病纏身,有的行動不便,退休金是他們安度晚年的保命錢,進行資格認證其本質就是領取人員的身份認證,需要離退休人員的配合。為此該縣社保中心高度重視,再三要求,一是參加認證的工作人員務必要最大限度減少對退休人員生活的干擾,能簡化的則程序簡化,認證無誤的迅速辦結;二是加強政策宣傳解釋方面的工作,體現親民愛民意識,以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積極創新資格認證的新模式、新方法,探索運用信息化認證手段建立貼合實際的認證機制。
本次認證采取到場認證、網絡認證和郵寄等多種方式,若因臥病在床的,可由家屬到所在社區(派出所)做健康證明到社保進行資格認證。為切實做好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工作,不影響離退休職工待遇發放,先關人員可于12月底前,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景寧縣社保中心三樓辦事大廳進行資格證認。
男女都 65歲退休只能適合機關和事業單位里的官員,“并軌”在元月1日就要實施,給在企業退休人員進行退休金補償,要大幅度提高企業人員的退休金。
先是每人每月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辦法是:人人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在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明確“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適當傾斜”的要求,對年滿70周歲、月基本養老金不到2000元的高齡老人再實施特殊增加辦法,具體辦法是: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34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29年1月1日~193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上述人員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企業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專門增加20元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