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考試院今天發布信息,今年共有21所高校在我省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各高校招生簡章須于4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4月25日前,各校完成報名工作。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是指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試點高校分為A、B兩類。凡被A類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提前批之前完成投檔錄�。▽I由高校確定),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凡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對于高�?己吮憩F突出的少數考生,經高校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可適當降分投檔,但考生的高考文化總分不得低于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0分。
考試院要求,高校選拔綜合素質優秀和拔尖創新潛質突出的學生,不得簡單以論文、專利、中介機構舉辦的競賽(活動)等作為報考條件和初審通過依據。對擬認可的賽事證書,要以權威性高、公信力強的學科競賽為主。
高校須將招生簡章報主管單位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于4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4月25日前,各校完成報名工作。高校不得將綜合評價錄取名額分配至中學,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試點高校要將準予測試名單于5月15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公示。
6月10日起,試點高校要針對不同學科特長的考生確定相應的考核內容和形式。考核過程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6月22日前,試點高校要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3倍的范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同時,將入選考生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
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多種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1所高校填報;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上述兩類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即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考試院提醒,綜合評價試點測試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學生,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教育考試院,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A類高校9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萍即髮W、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