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體育專業考試分為三大科目
專業滿分150分90分算及格
的體育高考在科目設置上,根據高校體育專業教學、培養需要,體育專業考試設面試科目、身體素質必考科目和專項選考科目:
1.面試科目為檢測考生身高、視力以及身體形態等。該科目不計分,檢測結果供招生院校錄取參考。
2.身體素質必考科目為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800米跑和原地雙手頭后向前擲實心球,共四項,每項分值均為25分。
3.專項選考科目設有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體操、武術、健美操、羽毛球等九個項目,由考生根據自身特長在上述九個項目中自主確定選考一項,其中選考田徑項目的考生必須在100米欄(女)、110米欄(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中自主確定一個單項。各專項(田徑除外)考試均包含選考內容,具體考試內容由省教育考試院在每年開考前一個月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該科目分值為50分。
專業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50分,達到90分者為合格,方可填報體育專業志愿。
高考要求
必修科目D超三門不可報考
仍然沿用現行高考要求
體育類考生在高考成績上有何要求?
江蘇普通高考模式仍為“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必須參加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其中,體育類不兼報文理科的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可均選擇必修科目測試。體育類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考生,除參加必修科目測試外,還須參加兩門選修科目測試,如報考七門必修科目、又報考兩門選修科目,在其參加體育類專業錄取時,只選取七門必修科目成績作為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如考生報考了五門必修科目、兩門選修科目,在其參加體育類專業錄取時,其兩門選修科目成績視為相應的必修科目成績。
考生填報體育類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為七門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如考生擬報考院校對必修科目提出更高等級要求的,則考生的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還須滿足院校的要求。
體育類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考生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其學業水平測試的有關要求與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