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假單科分數要求的幾種情況。在以下情況下,假單科分數要求的威力就將顯現:
(1)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予以取舍。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及高考外語筆試、外語口試成績高的考生。”又如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語言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非語言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數學、語文)。”再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我校依次以數學、英語成績的高低決定取舍。”這其中的也應了解把握,即關于,有些院校指的是等許多高校;反之,指的是等許多高校。
(2)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予以取舍。如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理工類主要參考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文史類主要參考外語、語文等單科成績,進行取舍。”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專業錄取時,參考外語單科成績。所有專業錄取時參考外語單科成績。其中英語和翻譯專業要求英語筆試、口試單科成績達到良好。其他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一般需達到及格線(如當年考生整體成績較低,將適當下調單科成績要求)。相關單科成績高、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上獎項及有藝術特長的考生。”
(3)可參考相關科目成績,予以取舍。如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和按教育部規定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綜合考慮其相關科目成績及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創造、文體比賽獲獎等因素確定專業。”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這樣規定的特點是高校的,高校加以選擇。
(5) 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予以取舍。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優先錄取英語、數學兩科分數之和較高的考生和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生等稱號的考生。”一個基本的、主要的內容罷了。那就又要另當別論了。
(6)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予以取舍。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5.對于實行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與我校選考科目的成績之和為依據,當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的生源不足時,可以錄取符合我校規定的兼招科目的考生,但不錄取我校規定的選考或兼招科目之外的其它科目考生。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等級要求為B+ B+,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4B1合格’,考生進檔后的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3. 規定得模糊的假單科分數要求。只知相關科目成績,比較籠統。如××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錄取時,學院提取考生檔案以志愿優先,當第一志愿不滿時,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檔案,并依此類推;確定專業時以分數高者優先”對于這種“模糊”規定,廣大考生及家長應謹慎對待,應盡可能將“模糊”變得清楚、明白,這就需要通過各種渠道加以了解,以有利于高考志愿填報。
(三)相關科目的加試要求
1.什么是相關科目的加試要求?相關科目的加試要求通常指英語專業(或者是延伸到外語類專業)加試口語以及建筑學、城市規劃及工業設計等幾種專業需要加試徒手畫或美術等,其成績也必須符合高校之相關規定。但實際上有些語言類院校已將通常所指的英語專業擴大到學校招生的所有專業,考生對此切不可輕視。
2.相關科目加試要求分為哪幾類?
從加試的上看,可分為加試英語口語和加試徒手畫或美術兩個方面:
(1)加試英語口語。又可分為四種:
第一種主要是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根據培養要求,我校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又如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外語口試辦法和口試成績、聽力成績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的具體規定為準,學校在錄取時參照各地規定執行。”
第二種。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非通用語種專業提前錄取考生和英語專業保送生無此項要求。”
第三種。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
第四種比第三種。如大學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又如學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規定:“我院不再單獨組織面試。”等學校都是這樣